2016年商丘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通知
2017-01-06来源:商丘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1号),现将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具体报送时间将在2017年1月20日发布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凡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律退回个人材料并取消申请人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全日制教育硕士只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

(9)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2.参加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4)和第(9)项外,另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材料整理要求

1.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1)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2)有涂改痕迹的;

(3)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5)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品德表》和《体检表》均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官网下载(http://jszg.haedu.gov.cn)

2.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1)。个人材料分两套分别装袋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退回个人。《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原件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定结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二)申请人员应缴纳参加面试人员测试费,每人278元。

(三)河南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时间表将在2017年1月20日发布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请各高校自行查询。

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7年3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

四、联系方式

彭婉莹 0370-3167111 18272622182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附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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