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2-05-07来源: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精神,现就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5月8日至5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直用人部门(单位)按照统一规定组织进行。请进入面试人员到报考县区或市直用人部门(单位)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方法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人员,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菏泽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与报名时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职位的,还要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交)。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职位的,还要提交所在党组织证明信(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2年应届大学专科毕业生还要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报考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外,还应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其中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累计工作两年以上公务员报考的,还须提交《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

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还应提交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司法考试成绩单或报考地司法局开具的带有成绩的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5月12日下午18︰00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面试人员,视为弃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并于5月15日-16日凭身份证到原资格审查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面试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8日—5月21日,每个人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

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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