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选聘“长河学者”是学校继在全国高校率先设立“工匠教授”岗位之后,积极打造“人才特区”的又一新的战略举措。根据《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长河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长河学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
(注:校外实行长年招聘,集中研究后分批聘用)
二、任职条件
(一)长河学者基本条件:
1.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学风严谨,科学道德高尚,科研能力突出,富于合作精神;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高度自觉自律,综合业绩突出;
3.对科学研究有强烈爱好,理论基础扎实,人文精神较为深厚。
(二)特聘教授任职条件。除具备长河学者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市)及以上人才项目资助或省级及以上表彰,工作业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获得较高评价;
3.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竞争性项目或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
4.能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具有领导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5.聘期内能够全职来校工作。
(三)客座教授任职条件。除具备长河学者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5年以上;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市)及以上人才项目资助或省级及以上表彰,工作业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获得较高评价;
4.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竞争性项目或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
5.聘期内能够经常来校开展工作。
(四)青年学者任职条件。除具备长河学者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被学校授予“教书育人楷模”、“杰出教师”、“杰出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
(2)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竞争性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
(3)深度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在科研成果转化、校企合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五)具有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学历、学位或2年及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学术成果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申请。校内符合条件者,个人可直接向所在单位递交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个人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公开选聘长河学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个人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校外符合条件者,直接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所在部门初审。初审人员应包括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学者。初审通过后将长河学者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学校人事处会同校科技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共同审核长河学者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长河学者申报材料报送校学术委员会。
(四)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组织校内外知名同行专家评审长河学者申报材料。评审通过后将长河学者申报材料报送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正式聘任。对校务委员会研究通过的长河学者拟聘人选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聘期和待遇
长河学者聘期为5年。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长河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实行年薪制。其中,特聘教授年薪20万元以上,青年学者年薪15万元以上。长河学者客座教授的工作方式及薪酬标准面议。
五、学校教职工也可以推荐校外优秀人才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材料直接交至学校人事处303室(联系人:李付宝,联系电话:89647770)。对推荐优秀人才的校内外举荐人,学校将根据优秀人才在工作岗位上的业绩和贡献颁发“伯乐奖”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