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12-26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合同工(打字员)1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内设科室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办公室打字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文科类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合同工(打字员)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优先;

2.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法律类专业优先;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悉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日至1月7日。

报名方式:登录清远市政府网,网址为http://www.gdqy.gov.cn,清远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qyks.gov.cn。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资料请发至(qyswb3360771@163.com)。

(二)资格初审。

由我办人事行政科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时间:2016年1月7日至9日。初审通过与否以收到我办人事行政科电话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咨询电话:0763—3366017,联系人:刘锟良。

四、选调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要求参加招聘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同工)报名表》到我办人事行政科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计算。两个岗位分别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工作由我办负责。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分别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同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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