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政策
2016-12-26来源: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单独招生是高考改革的一项新政策。我院已实施两年。其主要特点是考生在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后,无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只需在省教育厅批准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报名,并在报考学校参加考试。合格者报省考试院审查合格即可录取。

一、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在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2、体育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还应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者。

二、报名、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scuvc.com) “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并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

2、考生报名时,在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特长类的考生,需填报具体测试项目。专业志愿在网上填报。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4、考生本人携带《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以及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签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组成。普通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自行阅卷评分。综合测试由学院面试或测试。

四、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面试录取。

3、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7天,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2017年单独招生时间安排和单独招生具体方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生可进入我院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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