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昌市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通知
2016-12-23来源:宜都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遴选方式,在全市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乡镇、市直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踏实肯干;

2、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正派,充满正气,敢于担当;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40周岁以下(即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

报名者认真填写《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于元月10日前到市纪委报名。报名地点:市纪委205干部室,联系人:邹吉蓉,联系电话:13972530941。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成果复印件。

2、考试考核

(1)笔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纪委常委集体对应试人员进行单独面试。

(3)考察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3、确定对象

根据考核情况,提请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

中共宜都市纪委

宜都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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