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展农商银行2016年招聘公告
2016-12-21来源:

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全称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始建于1988年,总部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13亿元。自2014年1月20日改制成立农商行以来,不断完善治理架构,大力推进体制转型,创新经营管理,强化风险控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在发展过程中,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始终秉持“立足长春、服务经济、回报社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在吉林农信系统位居前列。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竭诚欢迎优秀应届毕业生前来应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法律事务岗 30人

(二)管理培训生 20人(按照1:2比例招收40人进行培训培养,择优录用)

(三)一线实习生 95人(按照1:2比例招收190人进行培训培养,择优录用)

以上岗位人员实习期2-4个月。实习期满表现优异者,录用为我行派遣制员工(研究生录用为我行正式员工)。派遣制员工根据考核情况,1-2年内转为我行正式员工。二、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在2017年8月底前毕业且为初次就业(研究生不受限制),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各岗位专业、学历条件要求如下:

1.法律事务岗: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

2.管理培训生: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中文等与银行相关专业,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

 

3.一线实习生: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中文等与银行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9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习成绩优良,热爱金融事业,积极乐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无不良行为记录。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认同我行发展目标、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分配,抗压能力强。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认真填写《长春发展农商银行校园招聘报名表》(参见附件), 2016年12月26日前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cc_hc_rs@126.com;

(二)邮件标题请注明**大学学生应聘**岗位字样。

四、实习期待遇

 

实习期间,我行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提供实习期补助,具体金额为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1700元(研究生)。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 月26日。

(二)请准确、完整填写各项简历内容及家庭成员信息,并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应聘者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对初选合格者我行将通过电话、短信、官方网站等方式通知其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我行网站最新消息。

(四)招聘过程中,我们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谨防受骗。

咨询电话:4000822199-6

联系人: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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