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选调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2016-12-21来源:河池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园区建设突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有关规定,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本委内设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性质及名额

根据《中共河池·环江工业园工作委员会 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编〔2016〕54号)精神,拟对四个内设机构的专业技术职位进行公开选调。

职位一:河池·环江工业园区财务工作人员1名。

职位二:河池·环江工业园区招商服务局工作人员1名。

职位三: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国土规划建设局1人。

职位四: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1名。

以上职位均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机关单位、乡镇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综合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要求。其中,财务工作人员要求财会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有会计证,;招商服务局和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要求城市规划类、土建类或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或相关、相近专业;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要求环境科学类、管理科学与统计类或相关、相近专业。相关专业详情请参阅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没有转正定级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电子邮件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扫描材料原件发送到报名邮箱,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环江县桥东路135号),邮编:547100,报名邮箱:yqgxb999@126.com。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近期全身生活照片1张(彩色5寸)。

报名者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按具体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根据面试情况打分,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由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公选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同职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选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四)讨论决定

公选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究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池·环江工业园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8871810。

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附: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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