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21来源:北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郴州市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其中区委组织部系统2名,区政府办系统3名,区发改系统4名,区人社系统7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3.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9:00至2017年1月3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报名)。报名地点:北湖区人社局509室,联系电话:0735-2167129。

2.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3张,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报考区委组织部(含远教中心)科员职位、区人社局科员1职位及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科员1职位的笔试科目为《作文》和《调研报告》,两科成绩各占50%。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实行分步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由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其名单由区人社局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其他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进行1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区考试录用领导小组研究后,办理调入转任等相关手续。

附件:

附件1:2016年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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