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县卫生、安监、药监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26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卫生系统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最低 学历 专业 备注
县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 7 本科 临床医学  
影像 1 本科 医学影像 须有医学学士学位 
药剂 1 本科 药学  
麻醉 1 本科 麻醉学   
县中医院 临床 2 本科 临床医学   
中医 2 本科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医学(骨伤方向)  
影像 1 本科 医学影像  须有医学学士学位
针灸 1 本科 针灸推拿学   
县妇幼保健中心 临床医学 2 本科  临床医学  
计算机 1 本科 计算机类  
撒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 2 本科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 2 本科 预防医学  
护理 2 专科 护理  
翠华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 1 专科 临床  
影像 1 专科 医学影像  
茂山镇卫生院 临床 2 专科 临床  
云龙乡卫生院 公共卫生 1 本科 预防医学  
临床 1 专科 临床  
团街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 1 专科 预防医学  
  临床 1 专科 临床  
中屏镇卫生院 护理 1 专科 护理  
临床 1 专科 临床  
皎平渡镇卫生院 临床 1 专科 临床 妇产科
马鹿塘乡卫生院 临床 2 专科 临床  
护理 1 专科 护理  
则黑乡卫生院 护理 1 专科 护理  
临床 1 专科 临床  
乌东德镇卫生院 临床 1 专科 临床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 1 专科 临床  
护理 1 专科 临床  
屏山镇卫生院 检验 1 专科 医学检验  

说明:临床医学专业岗位限:临床医学专业。

2、安监系统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低学历 专业
禄劝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安全监察 2 本科 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 1 本科 法律

3、药监系统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低学历 专业
禄劝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稽查 1 本科 药学
稽查 1 本科 法律

三、报名时间、方式、审核地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10:00至5月20日上午10:00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采集并上传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2年禄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5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现场审核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禄劝县屏山镇五星路446号);联系电话:卫生: 0871-8914349;联系人:杨国军、刘志芬。安监:0871-8999208,联系人:杨大萍;药监:0871-8904616,联系人:杨雄。

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打印的《2012年禄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解除合同证明(失业人员)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考生,须提交学校证明,并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12日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到具体单位、报考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按不同的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数即为最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

1.考试时间:2012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临床、影像、中医岗位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聘用、护理岗位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者优先聘用,计算机岗位有统计类资格证优先聘用,其余岗位则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到命题单位提取备用试卷再次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任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受理及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71-899913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纪委: 0871-891278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71-890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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