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务员报名时户籍与籍贯怎么填
2016-12-07来源:

问题示例: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浙江,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上述问题示例中,考生小王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而户籍所在地应该是北京(以报考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我们经常说“四川人”、“广东人”、“江西人”,这里一般说的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

最后,再为考生简单介绍下“生源”的含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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