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通知
2016-12-06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类别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

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等不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

2016年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口腔执业医师:36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

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70

2016年中医类别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3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3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10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1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51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9

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2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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