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拟商调执法队员条件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或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一)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商调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含三年)一线执法经历;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执法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在公安、城管系统工作及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五)商调人员原为公务员编制的需签放弃原公务员身份变更为参公身份的承诺书并经由公证处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与商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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