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材料
2016-12-02来源:

2016年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等方式报名,并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复印(传真)件,且须最迟于领取《准考证》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84837695。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本简章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名教师荣誉证书、领导岗位经历证明(以任职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技术等级证书、国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证明(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经济问题证明,《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2016年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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