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考生笔试和资格复审情况,现就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达到笔试合格线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四、面试要求
1、考生应持有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候考室,逾期3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面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有序进入面试程序,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3、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其他内容,须按照主评委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准备和答题,面试时间结束时立即停止答题。
4、对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