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16年招聘工作的公告
2016-11-30来源:

为全面加快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现状,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延政办发[2016]3号)精神,按照《黄陵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我县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消防队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符合征兵体检标准,能适应岗位要求。

4、黄陵县户籍(2016年11月18日前落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30周岁(1998年11月18日至1986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同等条件下,具有消防岗位资格、有消防工作经历、消防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4日(共7天)在黄陵电视台、黄陵公众信息网人事信息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报名地点领取《黄陵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按要求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另准备同底1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

(2)报名地点: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民政局共同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视力及体能测试考务费50元(由公安局收),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到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并缴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100元。

报名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结束前请不要随意变换联系电话或关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黄陵电视台、黄陵公众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三)视力及体能测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人员共同进入视力及体能测试。

1、视力测试:按照征兵体检视力标准进行,视力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下一招聘程序。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包括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为1500米6分30秒为合格,100米15秒为合格,立定跳远2.2米为合格。体能测试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招聘下一程序。

视力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1日上午8点开始,在黄陵中学体育场进行。视力及体能测试结束后,公安局务必于12月12日向社会公示,并将结果报人社局。

(四)笔试

所有体能测试达标并且视力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集中设置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内容:采用同一试题,内容为时事政治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在县河西小学进行。

4、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自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文具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5、笔试命题:试题委托权威机构命题,成绩统一公开发布。

6、准考证领取:2016年12月15日(上午8:00—12:00),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项目:根据征兵体检标准的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0日上午在黄陵县人武部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招聘下一程序。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后进入政审和考察程序,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对政审考察内出现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所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1日上午8点开始,在县公安局进行政审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由县人社局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在黄陵电视台、黄陵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违反笔试、体测、体检、政审考察等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统一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经三个月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正式录用。

(九)合同签订

录用人员与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经费保障及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安排,拨付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使用、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伙食费、被装费及业务保障经费按照陕财办[2012]92号文件执行。

2、招聘人员在培训期间食宿免费,不发工资,在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3、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管理实行公安消防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和轮休制度。

咨询电话:5212088(县人社局)5596607(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5212257(县监察局)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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