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复试基本要求
2012-04-19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录取质量,切实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突出对考生工作实绩、创新能力、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现将我校2012年教育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且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初试英语成绩55分以上,日语成绩60分以上。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发表二篇以上(含二篇,下同)省级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下同),或参加部省级科研项目(并主持子课题,含部省级,下同),或主持1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研究项目,或获地市级相关奖励,或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或获厅局级(含高校)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科研奖。(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70-79分)

3.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0分之内者,必须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申请专利被受理,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含主持部省级科研子项目),或主编一般教材,或获部省级三等及以下奖或厅局级(含高校)二等以上奖励,或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有比较突出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通常指厅局级以上),或获厅局级实践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80-89分)

4.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15分之内者,必须发表一篇以上权威期刊论文,或二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一部以上专著,或主编一部以上由“人教”、“高教”出版社出版的或获教育部推荐的教材,或获专利授权或者获软件著作权,或主持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含主持国家级科研子项目),或获部省级科研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或曾获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有突出的教育管理/学生工作相关实践业绩证明材料(通常指省部级以上),或获部省级实践相关二等以上奖励。(本项所列成果级别分为90-100分)

注:

①以上科研成果和奖励均须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科研成果和奖励进行评议,成果分=级别分×相关度系数(相关系数要求请见附件),成果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复试。

②核心期刊目录参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版(http://kjc.njnu.edu.cn/wzattach/141503_770444.pdf)。

③学科权威期刊目录参照《南京师范大学权威期刊目录》(2004年版)(http://kjc.njnu.edu.cn/cggl/2009-12/105836_230230.html)。

④参与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相关材料。同时需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核实。

⑤对于未列入其中,但确实重要的成果,学校有权组织三人以上有关专家会商后确定相关等级。

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至百分制后与成果分相加所得分数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4月16日

附件:

相关度系数确定:

①系数为1: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等有三项与所报考专业方向完全一致;

②系数为0.8~0.9: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等有二项与报考专业方向完全一致或三项基本一致;

③系数为0.7~0.8: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等有一项与报考专业方向完全一致,另二项基本一致;

④系数为0.6~0.7: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等与报考专业方向联系较紧密;

⑤系数为0.5~0.6: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等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

⑥系数为0.5以下:发表的论文与报考专业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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