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30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方式与招生专业

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a.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7年9月1日);b.正式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由所在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至少已修完4门以上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生主干专业课课程且成绩合格);c.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五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确认已达到所报考专业硕士水平;d.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

分两个步骤,即填写报名数据信息,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1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7日—3月10日。

(一)填写报名数据,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15日;

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从考生登录入口登入;

2.登入账号、密码需学信网帐号进行登录;

3.按照网站上要求进行填报。

(二)现场报名:2017年3月7日-3月10日须向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预计能够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同等学力考生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政治审查表;

4、专家推荐书(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报考的博导教师除外);

5、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和答辩评议书;

6、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7、身份证复印件

8、三级以上甲等医院体检表;

9、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10、个人档案。

以上第2、3、4项涉及表格必须本目录下方下载使用,并用A4纸填写打印后交研招办。

外地考生可通过快递在2017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至研招办,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302),邮编014010。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5月2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考试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5日;

3、考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

复试在初试合格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内容是学术水平考查(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7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研究生不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3、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拟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生活补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 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研究生目前实行生源地贷款政策,今后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5、研究生“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九、其他

2017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秋季入学,拟招生10-12人,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作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5951507

传 真:0472-5954370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302)

邮 编:01401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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