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佛山市选拔乡镇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工作的公告
2012-04-18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现将我市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这次选拔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1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本市网站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查询。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开选拔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推遴选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与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4月20-26日审核递补考生。

2.资格审核地点: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二)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按规定的比例〔异地务工人员按职位(组)数额1︰5、其他各项选拔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各类对象审核时间见附件一。

(三)审核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计生证明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材料(具体见附件二)。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在4月26日下午5︰00前未能递补足额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五)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见3月18日《公告》附件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其中异地务工人员仍可增加入户积分),按规定递补面试对象。本市体能测评安排在4月20日上午9:00-12:00在佛山市荣山中学(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7号)进行。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三、四。

2.面试地点和时间。本市面试考场设在中共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地址: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1号),4月27日至28日进行(各类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五),请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位(组)代码,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每天面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12:30前结束;下午2:30开始,6:30前结束。

3.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设于考场2号楼2501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5月5日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www.fshrss.gov.cn)、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公布、公示。

五、体检、考察和审批

1.体检。5月上旬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审批录(聘)用。经考察合格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并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www.fshrss.gov.cn)上公布名单。如出现空缺职位,可在职位所在县(市、区)同一类选拔项目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如职位所在县(市、区)同一类选拔项目没有递补人选,可在职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同一类选拔项目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递补。是否递补,由本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4.办理入户和增加入户积分。对异地务工人员考生,每一职位组总成绩第3-5名的,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笔试成绩第6-15名的,在认真审核其报考资格后办理增加入户积分手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未能进入面试的异地务工人员考生,可增加入户积分,并相应占用名额。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见附件六)和面试考场(交通图见附件七),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附件一:资格审核安排表

考生类别 选拔职位(组) 职位(组)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地点
第四项 优秀村(社区)正职 禅城区镇(街)聘用制公务员 410501 何镇高 444050404323 180 4月19日上午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郑成江 444050404309 170.5
蔡海萍 444050404302 158.5
南海区镇(街道)聘任制公务员 410502 唐成昌 444050404316 174
何显溪 444050404324 173
黄洁清 444050404405 172.5
顺德区镇(街)聘任制公务员 410503 梁炳华 444050404301 181.5
麦永学 444050404321 166.5
郭志成 444050404403 166
区千烊 444050404412 166
高明区镇(街)聘任制公务员 410504 崔明坚 444050404307 164.5
李伟 444050404315 153.5
徐思远 444050404308 149.5
三水区镇(街)聘任制公务员 410505 梁伟荣 444050404402 171
李健强 444050404416 164
唐伟其 444050404306 162.5

附件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考生类别 基本材料 户籍材料 工作经历 单位同意 可放宽学历
证明材料 报考材料 的获奖材料
异地务工人员 准考证、    
城市基层社工 报名(推荐)表    
村(社区)正职 身份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学历证书(应届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 计生证明    
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说明:

①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基本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计生证明,可先书面承诺未违反计生政策,待考察时再核实。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历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今年8月31日前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由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③异地务工人员如已通过企业用工或政策奖励入户工作所在市,需提供相关证明。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劳动合同。无法找到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佐证材料(其中一项即可)。

⑤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附件三: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或下午1︰4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不同的职位(组)分别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

七、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附件四:面试流程图

面试流程图

附件五:各类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4月27日上 午 4月27日下 午 4月28日上 午 4月28日下 午 4月29日上 午 4月29日下 午
考生类别(代码) 111 111333444 777 666888    
职位(组)代码 100501 100502 100503 100504 100505 100506 110501 110502 110503 310501 310502 310503 310504 310505 310506 410501 410502 410503 410504 410505 700501 700502 700503 700504 700505 700506 700507 700508 700509 600501 600502 600503 800501    

附件六: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

附件七:面试考场交通图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1号)

面试考场交通图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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