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课堂试讲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试讲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60分钟。
根据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的,另行加试),并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书。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如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16年温州瑞安市部分学校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提前招聘公办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