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4-1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6日9:00— 2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 rss.gov.cn),点击“2012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 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 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9:00—11:30

2.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3.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分为说课、专业素养测试。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面试环节为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进入本环节。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1、教师说课

(1)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教师专业素养测试

(1)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素养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考务费70元/人。

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上公布。

3、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教材。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人。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教师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2)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发布。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资格审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市南人才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0532-8872925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附:市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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