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告
2016-11-22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共10名(使用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经济管理岗位4名,招商岗位6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及县(市)、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经济管理岗位限经济类专业,招商岗位专业不限;

4、具有两年以上经济或招商工作经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谈判、沟通和组织协调工作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在外出差;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用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3日9时-11月28日24时。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请用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第(1)-(5)项发送至qsqrbj@126.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xzqs.gov.cn/);

(2)户口本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3)学历证书和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事经济或招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6)近期二寸同一底版免冠彩照3张;

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档,原件需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30日9:00-17:00。

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近3年度考核表及业绩奖励等材料原件到泉山区行政服务中心315室(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 适岗评价:对考生学历专业、工作(任职)经历、年度考核、业绩表现及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评价评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试岗评价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选调岗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及格线。面试成绩由监督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总成绩。

(六) 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调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者合格人员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拟选调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人事关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作组织与纪律

选调工作由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咨询、监督电话:

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85889088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806099

监督电话:85806112

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11月22日

附:2016年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