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11-21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一、学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331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325011

五、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专科)

七、学习形式:函授

八、招收专业: 电气自动化(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包装技术与设计(文史类、理工类)、会计(文史类、理工类)、工商企业管理(文史类、理工类)、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类、理工类)、物流管理(文史类、理工类)、文秘(文史类、理工类)、市场营销(文史类、理工类)、电子商务(文史类、理工类)、财务管理(文史类、理工类)。

八、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按考生第一志愿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互相调剂。

九、学费标准:

严格执行物价、教育部门有关收费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函授)今年所招专业文史类为2970元/学年,理工类为3300元/学年。

十、学历待遇:

凡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的成人函授高职大专学生,学完我院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电子注册上网,毕业生享受全日制普通高职大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一) 联系电话:0577—88305066

(二) 传 真:0577—86535987

(三) 联系地址: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 E-mail地址: 29725352@qq.com

(五) 院校网址:www.zjdfc.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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