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遴选公务员问题解答
2016-11-18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1、《2016年淄博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包括哪些?

《公告》所指的党政群机关具体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七类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2、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范围是我市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镇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我市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除了选调生职位以外的相关职位。

3、驻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的公务员和市外的公务员能否报考?

驻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如: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气象等)、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的公务员以及淄博市外的公务员不列入报考范围。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应如何理解?

(1)关于“2年”的界定,是指公务员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足年足月累计时间为2年。

(2)关于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界定,系指在我市区县(含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镇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上的工作经历。

5、遴选公务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6、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8、如何把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

新录用公务员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可视同“称职”。

9、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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