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高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招聘居民小组长公告
2016-11-17来源:肇庆高新区人才网

根据《肇庆高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居民小组长招聘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高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居民小组长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悉辖区群众的基本情况,能胜任小组长工作;

(三)原则上男性年龄为45周岁(即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为35周岁(即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如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由中心党工委研究决定;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户籍不限(在大旺和本小组居民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生政策的;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 简介 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
所学 专业 学历 学位
城区居民小组长 3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做好社区社会治安、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限 高中及以上 不限 户籍在大旺和本小组居民优先考虑
一村居民小组长 2
龙湖居民小组长 1
正隆居民小组长 1
将军岗居民小组长 2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职位查询: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job0758.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居民小组长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8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居民小组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到肇庆高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肇庆高新区天成路一号即原旧糖厂办公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758-3649608,联系人:吴键、彭春宝。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学历及相关资格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每个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发给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内容: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社区管理、服务等基本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2、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待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笔试者于笔试当天到考点参加笔试,不按时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由中心统一组织、统一发布成绩。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中心划定。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若考生主动放弃面试,空缺的名额经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分数依次递补。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免笔试的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100分计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两次分数相加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并列的,以笔试高分者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自行自费到医院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街道社区管理中心班子会研究,确定聘用为居民小组长。

(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三)聘用的居民小组长为合同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四)聘用的居民小组长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居民小组长待遇执行。试用期间,聘用的居民小组长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能完成社区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将予以辞退。

七、注意事项

(一)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居民小组长待遇执行。

(二)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肇庆高新区街道社区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街道社区管理中心居民小组长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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