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源县2017年高考报考公告
2016-11-16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洱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学校、县属各中学、各位高考考生:

根据云招考院〔2016〕147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省州招生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符合正常报考条件或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详见云招考院【2013】6号文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违反教育部33号令所列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的;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残障考生除外。

(三)演练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为考生网报工作的演练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2015年11月15日起的考生报名数据即视为有效数据。此前数据视为演练数据,一律清除。

(四)报名地点:全县设一中、二中、职中三个报名点。外省籍迁入我县户籍的考生必须在11月25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手续,

凡属我县户籍在一中、二中、职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补习生在所就读学校报名;属我县户口,现在外地补习的考生,应在11月21日至11月23日回我县报名,按户籍片区所在的报名点报名。即:炼铁乡、乔后镇、西山乡、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茈碧湖镇户口的往届生在一中报名点报名;邓川镇、右所镇户口的往届生在二中报名点报名。回县内报考的三校生在职中报名点报名。我县不同意在外地借考,也不同意外地考生在我县借考。回县内报考的往届生须事先到县教育局招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五)报名时考生缴纳文化考试报名费130元。需要参加英语科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的考生,报名时向报名点申请登记。参加英语科口试的考生单独交纳报名费40元,选择参加听力考试的考生单独交纳报名费30元。所有报名费由报名点收齐后,全部上交县教育局财务股。报考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将考务费于考前两天交给领队到考试现场换领《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必须自行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六)报名时交验下列证件;

1、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历证书。

2、户口册。

3、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4、在职人员: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户口册、身份证。

5、往届生高中三年的档案、《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和《高考准考证》。

6、在外县市补习的学生提供补习学校的证明。

(七)考生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各报名点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严格把好报名关和加分照顾关,要让符合条件的青年按时履行报名登记手续。同时要耐心说明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高考报名。要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和享受照顾加分。11月20日至11月25日,各校将今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班内公示和校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出生日期、考生类别、父母民族、考生民族、家庭住址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坚决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2017年符合高考照顾条件而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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