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皮县第一中招聘简章
2016-11-15来源:

一、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专业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比例

专业

其它条件

语文教师

1

4:6

1:2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英语教师

1

4:6

1:2

英语及相关专业

生物教师

1

4:6

1:2

生物科学类

地理教师

1

4:6

1:2

地理科学类

计算机教师

1

4:6

1:2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届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2017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其它限南皮户籍和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6、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后出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2017年应届生不限年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④、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⑤、现役军人;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内电视台、“阳光南皮”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8时--25日17时。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南皮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白主任。考务费:100元

3、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同底照片六张。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2、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参加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100分

(1)笔试将委托外地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2)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若考生笔试通过后因放弃和其它原因使面试所产生的空额,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面试内容:学科试讲,试讲以所报岗位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依次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工作经验确定排名。在此后的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分别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

五、聘用

1、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

4、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 咨询电话:13231756098(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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