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第一次遴政府序列单位拟遴选对象公示(六)
2016-11-13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恩施州2016年州直机关(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精神,经笔试、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工作,依据各单位党组(党委)票决结果,经研究,确定王瑛同志为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详细情况见公示附件),现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如对拟遴选对象有意见或异议,可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同时,要求举报者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遴选单位按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方式: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电话:0718—8235827;传真:0718—8230099;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邮编:445000。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附:恩施州2016年州直机关(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政府序列单位拟遴选对象公示名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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