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教育局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2-04-11来源:龙陵县教育局

现将2012年龙陵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保山市教育局,确认点为龙陵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陵县教育局,确认点为龙陵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二)认定条件

1、年龄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学历条件

幼儿、小学教师资格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高中学历不能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必须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层次的两学考试合格证书(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师范类专业不受此限制。

4、普通话条件

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次。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按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其他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实践)合格;
具体政策依据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5月15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个人信息重新登录,在出现的“认定提示”页面中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在“资料下载”栏上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

6、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格式为jpg格式(例如: zhaopian.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5月9日至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

龙陵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报名网络上下载)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必须由龙陵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电话:0875-6123414;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龙陵县教师进修学校;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2年5月8日上午8:30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前交龙陵县教育局财务室;

五、联系电话

龙陵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0875-6123414

特此公告

龙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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