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卫计委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16-11-11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疾控中心 信息管理 1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电子信息工程 大专及以上  
120急救指挥中心 信息管理 1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 大专及以上  
财务管理 1 财务财会  
妇幼保健院(所) 群体保健 2 35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妇产、助产 大专及以上 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保健工作2年以上 ,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妇女保健 2 45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妇产 大专及以上 在一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妇女保健、妇产科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儿童保健 2 35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儿保 本科及以上 从事儿童保健、儿科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一学历放宽至大专。
妇产科 2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妇产 本科及以上 妇产科执业(助理)医师,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
麻醉科 1 35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麻醉 本科及以上 女性,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麻醉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医学影像 1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医学影像 本科 从事放射投照、诊断10年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50岁以下。
助产士 2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助产/护理 大专及以上 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助产工作,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护理 3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 大专及以上 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口腔 1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大专及以上  
财务 1 30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财务财会   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专业划分以《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学历要求:本科、大专指普通高校(山东、河北两省必须为省部属院校),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及人数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5、在本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连续从事妇产科、儿科、助产专业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从事新生儿科护理2年以上,在三甲医院新生儿科护理进修(培训)1年以上,并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的,直接进入面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妇幼保健大楼13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二)笔试

笔试由县卫计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卫计委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卫计委会同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结果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委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五)公示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性质,由县卫计委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参照其他同等人员待遇确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3996456,13812413030

联系人:魏彬、张继阳 电子邮箱:sybjs159@sina.com

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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