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集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
2016-11-09来源:

镇江市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集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7日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镇江市丹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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