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法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2-04-09来源:贵州大学网

根据《贵州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精神要求,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圆满完成,经学院研究就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负责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法律硕士培训中心负责法律硕士的招生复试工作、社会工作硕士培训中心负责社会工作硕士的招生复试工作 )

一、复试形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专业 考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时间
民商法学 合同法 公司法、知识产权法 4月9日
宪法与行政法学 西方法律思想史 民法学、刑法学(总论部分 4月9日
国际法学 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 国际人权法 、环境法 4月9日
经济法学 公司法学、税法 民法学 、 商法学 4月9日
诉讼法学 中国司法制度 民法学、 刑法学 4月9日
刑法学 行政法、刑事诉讼法 犯罪心理学 民法学 4月9日
法学理论 法理学 民法学、刑法学(总论部分) 4月9日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民法学、刑法学(总论部分 4月9日
环境法学与资源保护法学 经济法 民法学、法理学 4月9日
人口学 人口学综合 社会学理论政治经济学 4月9日
社会学 社会学概论 社会心理学 社会保障学 社会学理论外国社会学史 4月9日
政治学理论 西方政府原理 中国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 4月9日
法律硕士(法学) 民法学 法理学、刑法学 4月9日
社会工作硕士 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学 社会学、社会心理学 4月9日

2、外语复试:满分成绩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时间:2012年4月10——11日

地点:1、学术型研究生与面试地点相同;

法律硕士及社会工作硕士另行通知。

3、面试:(与外语复试同时进行、先进行外语复试,接着进行面试)

(1)4月10日为学术型研究生面试

时间:上午9:00开始

地点:法学1组在学院会议室、法学2组在研究生多媒体教室、 法学3组在案例讨论室、社会学组在基地会议室、政治学理论在该教研室

(2)4月11日全天为法律硕士及社会工作硕士面试(按分组时间:8:30开始 ,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占复试总成绩90%),复试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初试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书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成

绩的评定由面试组专家独立评分。

二、体检时间待定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总成绩=外语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学术型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外语成绩10%+ 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40%,2、法律硕士(非法学):外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9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排名总成绩= (初试成绩/5)×0.5+复试总成绩×0.5。

录取排序:按推免生、一志愿考生、调剂生的顺序进行。

四、复试结束,及时公示复试结果。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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