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6年二级建造师证书(含增项)发放通知
2016-11-08来源: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二级建造师证书(含增项)于11月22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一楼21号窗口)领取证书。若需代领,代领者须同时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节假日除外)

另外,为方便考生,我中心与顺丰速运合作,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

快递服务流程:顺丰速运通过各考生预留电话与考生取得联系(13813814483)并征得考生同意后,确认并登记邮寄地址,再将证书寄出,考生回复的短信内容应包含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签收证书时须凭考生本人身份证。

付费方式:邮费到付(收费标准见顺丰官网)

考生报名时如预留电话有误或已更换且需要快递服务的,也请直接与顺丰联系,咨询电话:13813814483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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