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 报考学历相关问题答疑
2016-11-07来源:

1.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山区县的职位。

2.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年龄放宽之列。

3.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根据《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报考法检官助理职位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除此之外,其他职位的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16年3月18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6.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山区县的职位,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山区县包括:从化区、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惠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阳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区、普宁市、揭西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区。

7..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

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名时在“考生类别”栏中选择“高级工、技师”。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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