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遴选公务员条件
2016-11-04来源:

2016年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遴选公务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5、专业为土木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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