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2016-11-04来源:南京林业大学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专业学位类别外,我校其它各学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复试、拟录取程序

1.系统注册和网上支付。“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考生开通后,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

2.填报志愿。“推免服务系统”复试、待录取功能开通后,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 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收复试通知4小时内应给予系统确认。

4. 复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5. 拟录取通知确认。复试考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4小时内应给予系统确认,若未给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顺次录取其他考生。

四、推免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1. 优先选择导师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可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生进行重点培养。

2. 优先硕博连读

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免生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3. 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出国联合培养。

4. 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将一次性获得“推免生优秀奖学金”5000~8000元,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可申请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并建议导师给推荐免试生发放推免助研金。对家庭困难的部分考生将酌情减免学费,并优先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五、联系方式

单位 办公电话 联系人
研究生院招生办 025-85427772 025-85427119 葛老师 宫老师
林学院 025-85427977 应老师
化学工程学院 025-85427648 025-85427396 金老师 严老师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25-85427739 孙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5427504 邹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25-85427373 储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025-85429700 何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25-68224968 王老师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25-85427212 025-85427687 杨老师 高老师
艺术设计学院 025-68224668 陈老师
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 025-85427405 王老师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5428793 张老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25-85428537 金老师
理学院 025-85427579 许老师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 025-68224709 崔老师
外国语学院 025-68224808 张老师
生物与环境学院 025-85427210 李老师 吴老师
风景园林学院 025-85427090 冯老师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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