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试行)
2016-11-02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着力推进中北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与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结合学院的发展实际,特制定系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一、行政管理工作

1.落实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与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2.根据系科工作情况,确定本部门行政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根据学院管理规定,做好本系的人事管理工作。

二、教学管理工作

1. 依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制定并落实本系各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验实训计划、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等。

2. 负责各专业课务、考务、文档等教学管理,落实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工作。

3.负责本系的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本系教师考核与评价工作。

三、学生管理工作

1. 配合学院党委与行政,指导本系学工部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2.加强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3.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确保无严重责任事故。

4.积极提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有效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

四、招生就业工作

1.负责本系各专业的招生宣传,包括宣传材料编辑、媒体的发布及现场咨询等。

2.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提升就业率。

五、安全稳定工作

1.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系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并有效调处本系各种矛盾与纠纷,确保不发生政治性事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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