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扬中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招聘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2016-11-01来源:

 

镇江市扬中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招聘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扬中市卫计委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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