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
2017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及报考类别
培养类型: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为有学术型、专业型两种。
报考类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包括补修硕士阶段课程时间)。
四、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约为72名(其中:学术型约69名,专业型约3名,含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名额);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入学前(最迟2017年9月1日)须取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
3.已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专家为所报考博士生导师。
7.报考我校中医临床类(学术型)、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型)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背景,且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中医学”或“针灸推拿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方能报考。
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同时还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应届硕士生须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住院医师资格证书”并能提供“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规培手册”。
8.报考中医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背景为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计算机类、统计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护理类可报考。
9.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10.在职考生报考前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于录取前将考生完整人事档案转至我校,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
11.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90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且第一作者收录SCI文章一篇及以上;
(3)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4)TOEFL成绩≥90分(2年内有效);
(5)GRE成绩≥1200分(旧),或成绩≥305分(新)(5年内有效);
(6)雅思成绩≥6.5分(2年内有效);
(7)日语四级合格水平。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报考时不设定外语水平要求。
13. 同等学力人员(即以大学本科身份报考者),还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2)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自获得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及以上;或第一作者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在3.0以上;
(5)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
(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90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日语四级合格水平;
(7)目前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准报考。
六、入学考试方式:普通招考
七、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2016年11月16日-11月27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程序:
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证号和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务必准确无误。请特别注意“专业代码”、“报考类别”、“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报考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填“定向”,其余考生均填“非定向”。
考生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将个人电子照片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报名表格网报时下载,双面A4纸打印,相应位置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表格下载位置:①在研招网网上报名时,报名完成,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右上角“附加要求”按钮,下载相关表格。②在报名首页,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及缴费阶段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7日;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105办公室);
3.需交验的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同时务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填写好的“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本表所填信息须与网上填报的相应信息一致( 空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手写签字,相应位置盖;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本表报名完成后下载,“本人自述”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两项可不填写,考生个人必须手写签字);
(3)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空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专家推荐书: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其中一名专家需是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格检查表(空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答辩委员会论文评议复印件(在天津中医药大学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与所有应届生不提交答辩委员会论文评议复印件);
(7)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8)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证明;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提交此项);
(10)身份证复印件;
(11)在职考生还应交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12)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规培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医师资格证书、学校规培手册复印件)。
(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还需交验考生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4.报名费230元/人,网上交费。具体交费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5.完成现场确认、按要求交完报名费后,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下载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注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齐,在入学时查验;录取为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须在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需考生本人前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八、考试: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
2.初试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教学楼。
3.初试内容:
(1)外语(英语)1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外语统考);
(2)专业基础课(招生目录中2×××)1门;
(3)专业课(招生目录中3×××)1门,内容包括与导师研究方向有关内容(占50%)。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需考生个人准备 专用耳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医学统计学”两门课(笔试)。初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一般约在4月底。具体复试时间与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采取其他方式给考生个人发放复试通知。
实行差额复试,由学校结合各专业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区分学位类型。复试按学科分组,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等;(2)外国语能力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形式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不区分学位类型;录取名额向基础学科及亟需学科倾斜;优先满足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学校系统内导师录取名额。同等条件下应届考生优先录取。
2. 非定向考生与少数民族骨干非在职考生录取时必须将个人完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作为学生档案保存,档案不能按时调至我校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奖助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0000元,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3000元(根据前一年收费标准公布,如录取当年有变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各类奖助学金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联系电话从报名之日起至录取结束,始终保持开机状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院。
3.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5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6.在读博士生不能报考我校。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邮政编码:300193
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电话传真:(022)59596191
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电子信箱:zhaosk_2012@126.com
联系人:张玉辉 刘磊
注:1.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政策执行。
2.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