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开展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12-03-31来源: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2年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2012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修订版)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时间安排

2012年4月1日至4月1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 http://jszg.gdhed.edu.cn );4月16日至5月10日为各级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时间。

四、收费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和证书费,但需缴纳体检费和普通话测试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将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本地的相关学校,并提前做好认定相关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有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应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认定申报工作。按照当地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组织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为确保认定工作按时完成,各认定机构务必在2012年5月18日前,完成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认定及证书编号工作,逾期将无法生成证书编号。

(四)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 )主页“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 http://jszg.gdhed.edu.cn )上直接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五)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各市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序号 认定机构 区号 电话 通信地址
1 广州市教育局 020 83494295 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 16 号之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 深圳市教育局 0755 82101815 深圳市深圳市民中心 C2105 房
3 珠海市教育局 0756 2125052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 112 号
4 韶关市教育局 0751 8774530 韶关市武江北路 150 号
5 肇庆市教育局 0758 2829904 肇庆市西江路教育大楼
6 云浮市教育局 0766 8835046 云浮市河滨西路
7 东莞市教育局 0769 23126008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八号报业大厦八楼
8 清远市教育局 0763 3363223 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
9 汕头市教育局 0754 88853404 汕头市龙湖 35 街区丰泽庄
10 汕尾市教育局 0660 3390663 汕尾市红海中路
11 阳江市教育局 0662 3333690 阳江市东风三路 45 号
12 揭阳市教育局 0663 8724407 揭阳市东山区
13 梅州市教育局 0753 2180895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 3 号
14 河源市教育局 0762 3297399 河源市源城区潮阳街 1 号
15 潮州市教育局 0768 2805053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16 惠州市教育局 0752 2261072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 2 号
17 江门市教育局 0750 3503921 江门市环市三路 20 号
18 茂名市教育局 0668 2278744 茂名市官山二路官南一街 18 号
19 佛山市教育局 0757 83205005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9 号
20 中山市教育局 0760 88335017 中山市柏苑路 214 号
21 湛江市教育局 0759 3336260 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 10 号
22 顺德区教育局 0757 22830221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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