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016-10-21来源:青岛招生考试办公室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技术工种,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顺利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自荐标准列后,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报名。

自荐标准:

1、身高170—185厘米,体重54—80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

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血压高等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耳朵未流过脓,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3;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六个月内无佩戴角膜塑型镜及类似仪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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