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农业委员会2016年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10-21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州农业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委机关、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委属二级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选调3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委机关、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委属二级全额事业单位工作,具体见《湘西州农业委员会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实行公开选调。

三、选调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人员;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期间到湘西州农业委员会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所在单位对本人近三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填写好《湘西州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到湘西州农业委员会网站下载),报考州农委机关工作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报考州农委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的湘西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州农业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6年10月29日­—30日在州农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考试

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州农业委员会会同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机关工作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注重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总成绩体检后依次替补。

6、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农业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本方案由州农业委员会人事科负责解释。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联系人:魏宏宇 13787939793

王于栋 18974329260

联系电话:0743—2128018

附件1:《湘西州农业委员会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湘西州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西州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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