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大学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出纳)招聘公告
2016-10-20来源:

黑龙江大学因财务工作需要,按照“人事派遣”(非事业编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出纳工作人员共3人,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有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独立学院);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身心健康,品行端正,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丰富会计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出纳工作。

3.学校安排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应聘人员在2016年12月15日之前到岗工作。如逾期不能到岗工作,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以邮件(邮件命名方式: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的方式发至指定邮箱hr@hlju.edu.cn进行报名。

2.初选

审查应聘者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心理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lju.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相关通知)。

5.体检

6.审批

7.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与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黑龙江大学工作, 工作期间一直按照“人事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待遇按照学校《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黑龙江大学不解决应聘人员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等问题。

3.人事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4.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派遣公司。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姜老师,0451- 86609903

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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