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专任教师成绩构成问题
2016-10-19来源: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70%+相关基础知识×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演讲)成绩×5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试教(演讲)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方可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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