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2-03-27来源:昆明市司法局

各位申办人员:

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于近日到昆,为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办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委托代领的还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书)领取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附后。

2、领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双休日不上班);地点在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昆明市桃源街32号4楼)。

3、联系人和电话:杨丽华,0871—5152332。

4、领证的要求:请各位申办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领证手续。

 

昆明市司法局

2012年3月26日


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程序

1、考生出示《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身份证》(代领人还应出示身份证和提交代领委托书)。

2、签字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年度备案登记表》(也可以直接在昆明市司法局网站上下载)。

3、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度备案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4月30日前交回。

4、考生提交《年度备案登记表》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签字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

5、进行备案登记,建立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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