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资格审查问题
2016-10-18来源: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2016年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章);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正、副科级职务(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9、2张2寸彩色证件照。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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