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含部分区/园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
2016-10-14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事招公告核﹝2016﹞50号

为加强政府对投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公共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时效、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南京市(含部分区、园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含部分区、园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 )、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程序及要求如下:

1.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

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8:00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0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6年11月2日至11月5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由市政务办委托专业命题机构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及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2016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按《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njzwfw.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原则上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市政务办:025—68505963 陆宝钧

建邺区政务办:025—87777345 谢晋

雨花台区政务办:025—68213970 邢凯

化学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025—58390731 王立彪

江宁区政务办:025—69977004 秦芳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市政务办监察室电话:025-68505852 戴栋

附件:南京市(含部分区、园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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