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j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