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天津市戒毒管理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告
2016-10-14来源: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要求,按照天津市戒毒管理局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一)各职位时间地点明细

职位 时间 地点 进行项目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一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二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三
戒毒所人民警察一
10月15日 上午9:00   市戒毒局机关西院 资格复审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四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五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六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七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八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九
戒毒所人民警察二
戒毒所人民警察三
10月16日 上午7:30 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二)市戒毒局机关西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119号(贵州路和常徳道交口锦江之星院内)。

本地址请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机动车位紧张)。公交车:乘9,831,838,845,902,951路等至贵州路天和医院站下车步行200米;地铁3号线西康路站下车步行1000米。

(三)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西青区大寺镇青泊洼农场院内(南外环津淄公路10公里与建新路交口西行500米)。

1.本地址自行前往报到时间:上午7:30分。

2.本地址可集体乘车前往,集合地点:南开区卫津南路和水上北路交口天塔旁(地铁3号线天塔站b出口南100米)。集合时间:上午6:30-7:00(过时不候,上车视为已报到)。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黑色水笔、网上下载的本人报名表(注意要打印完整)、笔试准考证(在空白处注明笔试总成绩)、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非天津市户籍考生,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除以上材料外,以下职位还须携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一:学位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二:劳动合同、2年以上临床全科工作经历单位证明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三:学位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四:劳动合同、2年以上网络监控视频设备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单位证明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五: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六: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七: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八: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戒毒所人民警察一:学位证书、劳动合同、2年以上妇科工作经历单位证明

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

三、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测评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二)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将指甲修剪到不超过指尖0.3厘米,自备运动服、运动鞋、水杯等体能测评有关物品。

四、其他事项

(一)看到本通告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0月14日9:00之前回复电子邮件——邮件名及邮件内容均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前往方式(例如: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张三,022156,集体乘车)至邮箱tjsjdglj@163.com,以示确认。

(二)未按我局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网站上发布的《报考须知》第六章“资格复审”有关内容。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2-23392631。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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