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朝阳县特岗 条件
2016-10-14来源: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专科须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

5、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6辽宁朝阳县特岗 报名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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